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及学校《关于2025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广新办〔202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期间的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2025年4月4日(星期五)至4月6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不调休。放假期间,教学活动停止,学校不统一安排补课。需要补课的教师请根据课程实际情况并按照学校调停课相关程序办理。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将清明节假期的教学安排及时、准确地通知到本单位师生,并加强节前节后教学秩序的检查,重点检查教师有无提前上课或下课,有无擅自调停课;学生的到课率、是否早退等,以保障节前节后教学秩序的稳定。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