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系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保证实验教学按教学计划的正常进行,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和实验教学的质量,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人才,根据我系的实际情况,制定实验室规章制度如下:
一、实验室由系统一管理,任课教师具体负责教学活动,按照学校教务处的教学计划安排使用。
二、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课前必须做好准备,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正常,方可开始实训。
三、实验指导教师要认真负责,严格组织教学活动。实验教学前,指导教师应向学生宣讲实验守则、有关规章制度及注意事项,要讲明与本次实验有关的理论知识、实验方法、操作技术,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对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从指导的学生,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及管理人员有权令其停止实训。
四、上实验课时,全体实验学生须提前到达实验场地,按照规定组别坐好,不允许私自调换位置;严禁穿拖鞋、背心。严禁实验学生携带食品等与课程无关的物品进入实验室。不符合规定要求者,不得进入实验室。
五、实验学生进入实验室后,须遵守纪律,听从指导教师安排和指导,须保持安静、整洁,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室内乱扔杂物。
六、学生在教学实验中,要认真实验,做好记录,中途不得无故离开,若有特殊情况,应向指导教师说明并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才可以离开。
七、实验室内的所有设备禁止随意插拔,禁止随意拆除机器人实验平台,禁止私自开关空调电源,违反者依据学校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八、在使用实验仪器设备时,班级要落实负责人,如有毁损应及时记录,并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暂行)》酌情给予赔偿。禁止将教具带离实验室,禁止在桌面和实验平台上乱涂乱画。
九、对于实验室的物品,未经教师许可不得动用,对于实验室物品的使用,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未经指导教师允许不能随意变更。对于态度恶劣、不服从管理、恶意损坏设备器材、违规操作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和遗失者的学生,将按相关条例追究其责任。
十、实验课结束,任课教师要指导学生将各种实验教具摆放整齐或装入盒内,关好门窗,摆放好桌椅,切断电源;待教师检查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十一、请使用实验室的老师、学生自觉遵守以上规章制度,以确保实验室正常、有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