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班主任是为促进学生以学为主、全面发展而设置的兼职工作岗位,主要承担学生的学业规划、专业指导和课业辅导,同时兼顾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班主任工作是教师教书育人的重要途径,对学生健康成长具有积极作用。
第二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班主任在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关键作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系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系全体在读大学生班主任。系党政领导及学生工作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本细则要求,加强对班主任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的培养,做好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班主任在教书育人过程中的独特作用。
第二章 班主任工作职责
第四条 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第五条 认真学习掌握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尤其要掌握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等专业方面的科技发展动态和思想政治动向。通过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坚定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六条 协助辅导员做好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工作。经常与学生、辅导员和其他任课教师沟通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利用自身优势,采取适当的方式帮助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七条 了解本专业学生的家庭背景、成长环境、性格特点、思想状况、学习情况等,做好个别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引导或纠正。
第八条 关注学生在专业学习、科技创新等方面的需要和困难,组织学生开展相关主题团日活动,促进专业学习,发挥学生主体作用。
第九条 指导学生团支部开展活动,发挥学生在科技创新实践中的主体作用,组织学生参与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等活动。
第十条 组织学生会成员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能力。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坚持集体主义精神。
第十一条 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做好日常生活指导,维护学生关系,妥善处理学生矛盾纠纷。定期进行心理健康调查并给予指导。
第十二条 建立台账,如实记录学生表现,做好学生思想政治状况、学习情况等信息的收集与上报工作。
第三章 班主任选聘
第十三条 全日制本科学生按年级、专业分班管理,每个年级的每个专业配备一名班主任。
第十四条 从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系专任教师中优先选择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教师担任班主任。
第十五条 班主任候选人由系党政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建议名单。系部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评价。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后,报请学院备案。
第十六条 班主任任期为学期制,连聘可以连任。中期可以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对工作不称职的进行更换。
第四章 考核与激励
第十七条 建立班主任考核评价制度,重点考核思想政治教育效果、日常管理、与学生的联系等。
第十八条 对工作出色的班主任,通过评优评先、奖励、表彰等方式给予激励。
第十九条 对工作不称职、失职的班主任,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当更换班主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系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